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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玩起文字游戏
--“宰客之道”
更新:2007-3-14 16:58:03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2006年11月,家住双阳支路的孙女士到消保委投诉,反映其花了5800元购买的终身免费美容卡拿到手时,却成了没有有效期限的长期卡,消费者为此忐忑不安,要求退卡遭拒。

日前,孙女士在大卖场购物时,某美容化妆品连锁店促销小姐称,现在正逢该公司6周年庆,花费5800元就可以得到一张终身美容会员卡,并承诺办卡还送消费者价值3000多元的化妆品;终身免费胸部以上、脚底按摩价值;终身享受六项基础护理;还有六次瘦身、两次全身排毒按摩、修眉、沐浴等等服务。孙女士在如此众多的优惠项目面前最终出资5800元购买此终身美容会员卡。然而,当钱款付清后,消费者仅仅得到了长期六项基础护理卡,并没有终身美容卡和任何正式的会员卡合同、服务项目细则,对于赠送的各美容项目也没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消费者认为终身卡和长期卡不能混为一谈,且赠送项目含糊不清,无法明白消费,当场就要求退卡,遭到该美容连锁店的拒绝。

消保委在调解双方纠纷时表示,美容公司还应规范促销语言和营销方式,明确长期不等于终身,不可在语言文字上混淆概念,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建议消费者日后在选购美容美发产品及办理会员消费卡时,应要求商家提供正式的会员卡合同、服务项目细则或对方书面有效承诺,做到有字为据,凭证消费,以免花费了大笔钱财后反被打了闷包。

最终,孙女士与美容院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退还长期六项基础护理卡,另办理2000元的32次基础护理卡,赠送化妆品由消费者继续使用,并对公司约定的赠送项目书面约定双方签字确认,商家返还消费者多余钱款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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