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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祛眼袋变“青眼” 美容院退费用
更新:2008-2-22 11:06:3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做光子嫩肤祛眼袋美容,不想眼部瘀青症状久久不能消除,成了名副其实的“青眼”。出现美容不良反应的陈女士向东城工商分局王府井工商所投诉后,昨天经调解,紫洁金鑫美容公司退还全部5000元的美容费。

陈女士今年1月在报纸看到一则紫洁金鑫美容公司的广告,称“光子嫩肤,马上没有皱纹,迅速拉紧,十分钟后去掉眼袋,不用开刀”,她随即来到位于灯市口大街33号的紫洁金鑫美容公司交了5000元接受服务,不料美容后却出现眼部瘀青、视线不清晰的症状。

陈女士说,当她把这种症状告知美容公司后,公司称可再继续做一次光子嫩肤,就可清除瘀青症状。于是她又一次接受了光子嫩肤,但眼部依然瘀青,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费用,对方只同意退一部分。

东城工商分局王府井工商所介入调查时发现,美容院在做美容前并未告知陈女士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过多次调解,商家才同意全额退费。

东城工商分局提醒消费者,对声称美容立竿见影的广告要慎重对待,美容前务必询问是否有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并与美容院签订美容合同,明确产生副作用和不良反应的赔偿和补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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