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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化妆品上“黑名单” 新疆严打伪劣化妆品 |
| 更新:2008-4-7 14:18:35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 发表评论 |
4月6日,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公布了6种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消费者如果购买了这些化妆品,可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了解到,这6种不合格的化妆品中,有5种是祛痘类的化妆品,这些祛痘类化妆品违规添加了甲硝唑。长期摄入甲硝唑,可能会造成恶心、腹泻、头痛、神经衰弱甚至运动失调等,尤其是孕妇不适合使用。同时,恒安丽人堂(吉安)日化有限公司,在宣传本公司的两类祛痘类化妆品中说,产品能够“镇静收敛局部青春痘表肌,舒缓红肿现象”,这都是医疗术语,不能使用在宣传化妆品上。 通报中还有一种化妆品是违规添加了巯基乙酸的冷烫精,使用了巯基乙酸的冷烫精会对皮肤和黏膜造成很强的刺激性,对头发表层还有破坏作用。 目前,自治区卫生厅已经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督检查,查处这些产品,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进货管理,不得继续销售这些不合格化妆品,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购买,以免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中发现这些不合格产品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作者:张明珠 中国美容产业网转载此文(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需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 |